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哈罗德·西格尔通过研究发现,当一个观点对某人来说十分重要的时候,如果他能利用这个观点使得一个“反对者”改变其原有的意见而和他观点一致,那么他更倾向于喜欢那个“反对者”,而不是那个从一开始就始终同意、附和的人。
简单来说就是,相比那些一向附和自己观点的人,人们更加喜爱那些在自己的影响下改变观点的人。因为通过与人辩论,用事实说服对方,使对方改变原先的观点,转而认同自己的观点,这是一件十分有成就感的事。这就是有名的哈罗德的“改宗效应”。
“改宗效应”告诉我们的道理是:那些没有是非观念的“好好先生”,之所以会被人瞧不起,就是因为他们不能给别人一种挑战后取得胜利的成就感。生活中,不少敢于坚持自己观点,有独立想法的人,最终会受到人们的尊重以及由衷的喜爱。而那些为了讨别人喜欢就放弃自己的主见和观点,满口附和别人的“好好先生”,反而为人所轻视。
王启桥性格比较胆小怕事,遇事过分忍让,因此,在公司里常常被其他同事忽视。每次部门里有什么福利,如果不够分,那肯定是没有他的份的。就算够分,他拿到的也一定是别人挑剩下的。看电影时他的票被别人拿走;外出野营时,他被要求看行李,他总是那个最先被排除的人。但实际上,在他心里,非常渴望自己能与别人一样,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利益和欢乐。
由于他的软弱和忍耐,这种事情一直持续了很久。直到有一天,公司发福利,组团参加一场十分精彩的音乐会。事先本来是准备了足够数量的门票,但是因为有几个同事临时带了家属,多拿了几张送给自己的家属,结果到了王启桥这里就没有了。要是平常的时候,王启桥可能就忍了,但这场音乐会是他一直非常向往的,所以他终于忍无可忍,一向木讷的他来了个总爆发。
他大吼一声,激动的声音让所有人都愣住了。他一把抓走负责人手中的票,在众目睽睽之下摔门而去。大家在惊讶之余,似乎也领悟到了什么。在后来的日子里,大家对他的态度变得好多了,再没有人敢未经他的同意,就随随便便拿走本属于他的东西了。
俗话说:“予人玫瑰,手留余香。”可如果我们在予人玫瑰的同时,还不停地予人月季、牡丹和其他各色各样的花,那可就不是手有余香,而是各种“怪味”冲天了。
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人,因为怕得罪人,就没有下限地去违背自己的内心,附和别人的意见。或是为了讨好别人,让别人喜欢自己,就不敢说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一味迎合对方的喜好。殊不知,只会说“好”的人,既不会引起别人的关注和重视,也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只会在人来人往中,被周围的人遗忘在角落里,最后一无所获。
正如丹佛大学丹尼尔斯商学院的院长,克莉丝汀·里奥丹说过的那样:“太随和、太好说话的员工,虽然试图借此给上司或同事留下好印象,但结果往往都不尽如人意。凡事都要有度,太好说话,不但不会让你有所收获,许多时候反而会阻碍你的职业发展。”
因为在他人看来,凡事都谦让,过分随和,从不与人争论辩驳,要么是没有主见,要么就是油嘴滑舌,处事圆滑之人。而不管是哪一种人,事实上都不为人所喜。
而且,只会一味迎合的人,虽然可以给他人留下“好说话”的印象,但与此同时,也很容易被别人抓住你的短处。今天你接受了对方的要求,迎合了对方,某一天,如果你不再迎合他,不再接受他的要求了,对方非但不会感激你曾经的那些帮助,反而会觉得你这个人说话不算数,关键时刻掉链子。也就是所谓的“升米恩斗米仇”。
在工作中也一样,一味地迎合别人,总是妥协、逆来顺受,别人并不一定买账,我们也并不会因为“听话”就得到别人的尊重,只会给人留下“无能”的印象。相反,如果我们适当地拒绝,只要拒绝得有道理,那么,不但不会得罪对方,还会让对方真正尊重我们,从而对我们刮目相看。毕竟,有谁会对一个只进不出的闷葫芦尊重呢,不是吗?
因此,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职场上,与人交往的时候,我们都不可以一味地做“好好先生”,要敢于说出自己的观点,拥有自己的立场。只有发出自己的声音,别人才会对我们另眼相看,才有兴趣与我们平等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