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有理不在声高,声调高的人不一定有理

2026-08-26 15:14:10 发布 | 1677字

本杰明·富兰克说:“假如你有抬杠、反驳的爱好,也许你偶尔能获胜,但那是空洞的胜利,因为你永远都得不到对方的好感。”虽然说“理直”就“气壮”,但有理也要有礼,有理不在声高。有理再加上得体的语言语气,才会收到良好效果。

“理直”的人之所以“气壮”是因为他确定了在这场较量中有“理”的,必然是获胜的一方。所以他趾高气扬,甚至咄咄逼人。但是我们在与人交往中,与其理直气壮不如理直气和。

在一个氛围良好的咖啡厅里,顾客们正在享受着美好的下午时光。忽然,靠窗位置的一个男人大声叫了起来:“小姐,小姐,你给我过来!来看看你们的牛奶,这根本就是过期的,都结块儿了,白糟蹋了我的一杯红茶!”服务小姐迅速走过来,一边微笑着赔不是,一边说道:“对不起先生,我马上给您换一杯新的。”

很快,跟前一杯一样配着新鲜的柠檬和牛奶的新红茶被端上来了。服务小姐再次微笑着对那个男人说:“先生,我是不是可以建议您,如果放了柠檬,就不要再加牛奶呢?因为柠檬酸会造成牛奶结块儿,使它看起来像坏掉了似的。”说完,她就轻轻离开了。座位上的那个男人听到这番话后满脸通红,只见他迅速端起茶杯,强作镇静地喝了几口,然后起身就走了。

角落里,刚才那位服务小姐的同事替她抱怨道:“明明就是他错了,居然还那么粗鲁地嚷嚷,你为啥不直接说他,给他一点颜色看呢?”服务小姐回答:“正因为他粗鲁,所以我才用委婉的方式对待他,否则不就吵起来了吗?再说,道理一说就明白了,根本用不着大声说啊。”

每个人都有自尊心。在双方的争执中,有的时候虽然你有理,但是你若不依不饶,触犯到了对方的自尊心,对方也会奋力去反击,这不是“无理取闹”,只是在捍卫自己的自尊心。

如果你能做到“理直气和”,用平和的态度,温柔的语气去对待对方的错误,摩擦会在一种和谐的氛围中完美地消除。

你看,那些歇斯底里地吼叫的往往是理亏的人。

清晨,车流不息的马路上两辆电动车“砰”的一声撞在了一起,两位车主应声倒地。一位是六十岁左右的老太太,另一个是一位结婚没几年的年轻女子,车后还载着两岁左右的孩子。

两车相撞后年轻女子身体多处受到了轻微的擦伤,电动车也被撞坏了,好在孩子没事。老太太除了被撞倒在地外并没有受到任何创伤,老太太扶起电动车后就指着年轻女子大骂:“年纪轻轻着什么急,骑那么快,还随意变道,这下好了,撞了吧。”

年轻女子还躺在地上,身上的疼痛还没褪去,她还没力气爬起来,只能先照顾着孩子,一边还要忍受老太太的数落。老太太见对方不还口反而越骂越凶,直至招来路人的围观。

见有人来看了,老太太开始向路人大肆渲染年轻女子骑车太快,又忽左忽右随意变道,手舞足蹈地大声说了半天,周围的人也听出了个究竟。原来老太太是由南向北逆行,而年轻女子却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为了躲避迎面而来的老太太,这位女子左右躲闪,最终还是在躲闪时被撞到了。

这时众人把年轻女子扶起,纷纷谴责老太太不仅理亏还辱骂受伤的女子,老太太在众人的谴责声中悄悄离开了人群。

“无理”的人反倒“声高”是可以理解的,在争执发生之前他们已经清楚地知道错误在自己,又不肯低头认错,他们希望通过争执来让局面顺着自己的意愿发展。这样的话就只能依靠高分贝的声音、愤怒的情绪、张牙舞爪的神态来掩饰自己的不安,用气势来压到“有理”的一方。

但这又往往更加把他们的“无理”与不安暴露无遗,公道自在人心,无理终究是无理,任凭你怎么挣扎最终还是难逃悠悠之口。与其被人揭穿而蒙羞倒不如趁早认个错,反倒能化解尴尬的局面。

争执发生了,我们应当“理直”,但千万不要“凌人”,得饶人处且饶人,咄咄逼人只会让情况更加恶化,给别人一个台阶也能给自己一片欢畅的内心。如果我们“无理”,千万别去“取闹”,更不要妄想通过强硬的态度来挽回什么,错了就是错了,认错是最睿智的选择,认错并不丢人,敢于认错的人往往能收获别人的称赞。

无论“有理”还是“无理”,“声高”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有理”的“声高”是得理不饶人,会受到人的轻视;“无理”的“声高”是蛮横耍赖,众人会避而远之。拥有好人缘的往往是那些温文尔雅、心平气和的人。

有理的声低体现的是胸怀,无理的声低体现的是涵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