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永福(二)

2015-10-12 10:41:32 发布 | 3663字

第一章 永福(二)

县上的捕头本来还想看看热闹,再一看棚子里的军官,知道这位已经被挂在了墙上,完全下不来台。环顾四周,捕头知道,这个时候,只有自己出手,才能化解面前的困局。

把手里的几个光洋扔进箱子里,捕头迈着罗圈腿来到演武场上,劈手抢过敲得正欢的铜锣,扔到地上,发出呛啷啷一声巨响。趁着众人被锣声震住时,捕头来了一句:“少在跟我搞鬼搞怪,要投军的趁早,不够数就抽丁,抽到哪家算哪家,抽走哪个算哪个,到时莫哭哭啼啼怪我没有早讲。”

顿时,全场静得怕人,连针掉到地上都能听见。

军官这时才回过神来,悄声问身边的邋遢师爷:“这个小兄弟果真如百姓们说的那么厉害?”

邋遢师爷点点头,顶了顶断腿的老花镜,低声说:“这个倒是不骗你,张长官你别看这位小兄弟身材不高,身量不大,可功夫,那真是永宁州上下无敌手,最难得的是,他能武还能文,写得一手好字,做得一手好文章。他是我们百寿县莫县长的族侄,父亲是小学校长,在我们永宁街上,学问是一等一的好。他的大名叫做莫天纵,小名叫莫永福,可四里八乡的乡亲们都不叫他的大小名,只管叫他莫敌。就是长得有点慢,十五岁了,看起来还跟十二岁差不多。”

师爷与莫敌老爹莫明华是老相识,也认识莫敌,走到莫敌面前,一副长辈的架式说道:“永福今天怎么这么有空,不在家里读书,来县里逛街。”

莫敌翻了一下白眼,说:“师爷身上有钱吗,借我两个铜板,去吃碗米粉,饿死我了。”

师爷连忙在身上摸了起来,上上下下摸了个遍,才一脸羞涩不好意思的对莫敌说:“不好意思,我今天一大早换了件衣服,忘记放钱在身上了。”

莫敌笑着说:“师爷你还能不能另外找个理由,这个理由整个永宁州的人都知道,一身半年不换的邋遢衣裳还总是说一大早换了衣服。”

邋遢师爷羞得一脸红透,眼睛迷成一条缝藏在老花镜后面不敢睁开。

“莫小兄弟好,我也没有吃早饭,请你去吃好不好。”张光玮见机立即赶了上来:“只是我不认识路,要小兄弟带我去才行。”

莫敌看了张光玮一眼,笑道:“萍水之交,怎能让军爷破费。”

“普天之下皆朋友,一回生,二回熟嘛!”也不等莫敌同意,拉着莫敌就走。

菜市场口,有一家米粉店,高悬的招牌,低矮的餐台,三分姿色的老板娘还有她腰上那条油淋淋的围裙,构成了百寿一景。百寿城里,如果是街日,四里八乡的人来赶街,吃的东西品种相对就多一些,如果是空闲日子,想找点吃的,就只有这一家米粉店。已经过了早餐的时间,中餐的时间又没有到,米粉店里没有一个食客,老板娘在洗碗扫地,大灶里的柴火早已抽了出来,只有一些零零星的火籽还闪着红光。

“要两大碗干捞米粉。”莫敌吩咐道,带着张光玮坐在临窗的位子上。

老板娘应了一声,先端上两碗热腾腾的汤,汤里放着两片香菜三节葱花,却有一股香气直扑面门,莫敌急忙端起一碗,吹了一吹,大大的喝下一口,饿了一个早上的肚子终于停止了鸣响。

张光玮看了一眼,知道是鸡骨熬制的老汤,能够在这个地方吃到这么地道的鸡汤,也算是不错的了,再看面前的小伙子,一张脸已经完全埋进大海碗里。

一股作气喝完汤,莫敌才一脸歉意的冲张光玮笑笑,说:“实在是饿狠了,本来这碗汤是吃完米粉后再喝的,我先把他干掉了。”

张光玮笑道:“你这个年龄,正是吃长饭的时候,饭量大着呢!”

“张长官是建国军的吗?”莫敌问道。

“是?也不是,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张光玮自己也拿不准,犹犹豫豫不知道怎么样回答。过了一下,才解释说:“招的兵名义上算是鹿寨人沈鸿英的建国军,但是招兵的费用都是阳朔的定桂讨贼联军钟祖培旅长支付,招回去的兵也不去桂林,在雁山一带集结训练,所以最后到底是属于建国军还是定桂讨贼联军我也不是很清楚。”

莫敌淡淡的笑了一下,如今的广西大势,他没少听当县长的族叔跟自己的父亲说起,李宗仁黄绍竑的定桂讨贼联军异军突起,陆荣庭的穷途末路,沈鸿英的左右讨好,张一气的便宜省长都有所了解。特别是李宗仁的老家两江沈鸿英的老家中渡距离百寿都不远,说起来很有些乡党的亲近,甚至还能找到一些转弯磨角的转折亲关系,因此与其它人相比,更多了有一分情谊,讲起他们的故事也多了几分兴趣。莫敌几大口,连咬带拽,飞快吃掉了一碗干捞粉,用筷子头刮了一下嘴唇,让老板娘再来了半碗汤,顺顺喉咙。

直到莫敌碗里的汤喝得清光,张光玮面前的粉还一动未动,看到莫敌意犹未尽,把自己这一碗也推了过去,说:“再搞掉这一碗,看着你吃,比我自己吃还要开胃。”莫敌不好意思的看了张光玮一眼,在张光玮鼓励的目光下,把张光玮的米粉拿过自己面前,又是一轮风卷残云,几下吃得干干净净,才拍拍肚子说:“这回是真饱了,饱了的感觉真好!”

吃饱了的莫敌看到了张光玮神色上对挂着建国军名义为定桂讨贼联军招兵工作所产生的疑惑,所谓吃人的口软,觉得应该帮这位兵大哥解释一二,理顺一下思维,说:“如今广西省都督陆荣庭战败退往兴安全县,盘踞桂林的表面上看是鹿寨人沈鸿英,实际是李宗仁的广西定桂讨贼联军,问题是定桂讨贼联军大本营远在南宁,柳州也是才从沈鸿英手里抢下,在桂林周边的军队只有驻扎在阳朔的钟祖培一个旅,想凭借钟祖培一个旅对付陆荣庭和沈鸿英完全不可能,只能以广西省政府的名义让陆沈火拼,才能渔翁得利,此消彼长,方可取而代之。张长官在百寿招兵,在雁山集结,就是为了扩大定桂讨贼联军,最后一战定桂林而作准备。之所以要借用建国军的名号,只是因为本地的老百姓不知道定桂讨贼联军这个名号而已。”

听莫敌说出这番话,张光玮大吃了一惊,这是一个窝居在深山里年仅十五岁的半大小伙子说出来的话吗,比自己这个桂林甲级工业学校毕业的二十六岁的人还要透彻,是自己太蠢还是对方太精明!张光玮在这一刻下了决心,即使这次在百寿招不到几个兵也一定要把面前这个半大孩子带走,他能成为自己极大的助力。

下定这个决心,张光玮立即变得聪明起来,作为一个见过世面读过洋书的成年人,他很明白莫敌这种半大小子的爱好,笑嘻嘻对莫敌说:“听当地人说,莫小兄弟拳脚了得,不知道可曾玩过枪械?”说罢,从身上解下一把带盒的驳壳枪放在吃米粉的小桌子上,轻轻摁开枪盒的盖子,把枪从木头盒子里抽出,湛蓝的烤漆寒光闪闪,轻轻一拉枪机,把一粒子弹从枪膛里退出,竖在桌子上,精致而漂亮,黄金般的颜色,很值钱的样子。

果然,莫敌立即就被面前这个杀人的家伙吸引了过去,百寿一地,地处山区,虽然定为一县,却也是蝇头小县,县里没有正经的军队,更没有现代武装,从清朝永宁州捕头直接转过来的警察局长也是手无寸铁,手下仅有的几个巡捕手持木杆红缨烂铁枪,看起来威风用起来就落了下风。也曾见到军队过境遭遇土匪抢劫,大多是烧火棍一类的长枪,面前这把精致的短枪,头回见到。

这是一把毛瑟式手枪,枪上的铭牌显示汉厂十二年,是为公元1923年汉阳兵工厂的产品,标准十发弹匣式,枪口的来复线还很深,是一把用得不多的好枪。其实这并不是张光玮的配枪,而是定桂讨贼联军借给出来招兵的人员装门面的道具,让征兵人员看起来更有气派一些。至于枪枝的未来归属,旅长钟祖培说过,想把这把枪变成自己的配枪也不难,只要招回五十个人就能当上连长,捧上莲子羹就能挂上驳壳枪,当个排骨精只能扛长枪。

看到莫敌一脸羡慕,嘴角边的口水流得老长,手颤颤兢兢的摸向枪柄,生怕用重了力,摸痛了手枪,张光玮乐得差点大笑出声,他知道,这个打遍永宁州无敌手的半大小子已经可以轻松带走了。

张光玮在百寿总共招了十七个人,基本上达到了目的,他还让家里人帮忙在老家永福镇招兵,永福镇比百寿大,人口也多,估计招到的人数也会更多一些,两边加在一起,即使当不上连长当个排长绰绰有余。

当天晚上,莫敌跟在张光玮的队伍里,第一次离开了百寿老城,松明子火把照着西河边的小路,风吹动着树枝,水冲涮着岩石,前面的路如何走,莫敌茫然不知。

从当年一个懵懂少年跟着张光纬离开故乡百寿,到今天已知天命坐在香港岛上回首往事,三十五年过去,仿佛弹指一挥间,岁月真是一把无情的杀猪刀,磨掉了自己的青春也磨掉了自己的生活!莫敌长叹了一声。

张光玮是他行伍之后的第一个长官,也是跟得最久的长官,大陆易手后,自己来到了香港,张光玮在西隆易帜,成为起义人员,当任广西省政府参事,算来已过花甲之年,应该退休致仕了吧。还是在几年前通过香港大明星林黛的父亲、李宗仁的机要秘书程思远获悉老长官的消息,令人感动的是身处内地的老长官,一直很记挂着身处香港的自己,程思远经常往来于大陆香港,老长官让程思远转交给自己一个小院子的房契,就是自己目前的栖身之所,办好转户手续后,成了自己在香港唯一的产业。

事后才知道,老长官知道自己在香港的处境,在桂系众多遗留有海外的产业中为自己协调了一处房产,不至于让自己身在异乡上无片瓦居无定所。仁至义尽矣!老长官把自己带出了山乡,给了自己一片全新的天地,最后还给了自己一个归宿。老长官可否安好,老友们又过得如何,现如今天各一方,不知道是否还有再见之日。西河的水可还是那样的绿,永宁州的城墙可还是那么的高,米粉店的老板娘应该也老了,不知道米粉店还开不开……莫敌又一次陷入深深的思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