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织毛衣

2015-03-23 11:57:49 发布 | 3567字

“这是她最擅长的一首歌。”服务生看着庄可言很沉醉,笑着跟他说。庄可言很好伺候的样子,所以服务生也跟他自来熟了。别人一个人的时候一般不点歌的,没有客人在显示不出自己的大气来,点歌还不如听唱片。

“嗯,的确不错。”庄可言赞扬。

客人也慢慢多了起来,庄可言喝了三杯,然后又要了一杯,打算喝完这杯就去吃饭,然后回家睡觉,他的情绪已经调整得差不多了。

然后他就看到了熟人,一个长得挺壮的大胡子,庄可言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当初他和陈月在一起的时候碰到的大胡子强哥。

另外的人不认识,但那些人大约是对他的印象有些深刻,应该也是当晚五个人其中的一人,然后他拉了一下挺胸抬头目不斜视往前走的大胡子强哥,往庄可言这边指了一下。

大胡子强哥往这边一看,开始时是一愣,然后似乎是浑身一个哆嗦,又像是被定住了一样,直勾勾的看着庄可言。

庄可言一乐,抬手跟他打了个招呼,然后强哥数人居然马上转身走了。

他们走的时候,庄可言还能看到强哥弓着腰,好像是肚子疼那样的感觉。

庄可言有些无语了,好说也是道上混的,至于么?但想一想,当时自己也是存了惩治的意思,希望他们以后不要再惹事,下手……嗯,下脚可能重了一点。

当然,腹部受到击打,只要不是什么地方破裂,一般没事的,肠子这种东西比较滑,受到力量后就会溜到一边去了,所以虽然会很痛,但也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不需要治疗太多时间,看看强哥就知道了,这才几天,就已经可以昂首挺胸了。

但是关于疼痛感的记忆,这个却是会比较深刻。

庄可言喝完酒,看看表是晚上九点不到,也差不多该吃晚饭了,他正了一下衣服,这才发现自己穿的不是那件亮黑色真皮风衣,而是很平凡的一套深青色小西装,精明干练,但一点都不骚包。

唔,自己还是没有进入角色啊,做特工要低调,自己这么一个小杂务,很潇洒的点歌什么的,影响虽然不大,但总的来说不太好。

叹口气,庄可言发现自己最近叹气的时候太多了,生活真是不如意啊。好想像以前那样啊,拉着伙伴们一起冲……过去了,自己现在要做的另有其事。

庄可言出了门,发现大胡子强哥正在靠在他的车旁,望着酒吧的门口,他身边还有十几个人,样子虽然吊尔朗当,但看起来都是孔武有力的样子。

庄可言笑了,这些人原来还不死心啊。

“哥几个,玩着呢?”庄可言招呼了一声,然后大胡子强哥有些心惊胆战的看着他走到自己面前。

强哥一点也不强了,这时候忽然不会说话了,倒是另一个看起来很彪悍的家伙凑了过来:“就是他?”

“就是他!”强哥正在庄可言的面前,看样子不敢说话了,但另外一个家伙显然因为离得远一点,心理压力不像他那么大,所以开口了。

“可恶。”庄可言转头看了一眼那边开口的家伙,但下一句话没说,已经有拳头递了过来。

这人练过。这是庄可言第一个感觉,随后他看出来了,这家伙是部队里出来的,套路他都熟得要命,但并不是很强,庄可言如果要打他,并不会比打强哥多费多少力气。

但他是特工啊,如果不能灭这些人的口,那他就要打得低调一点。

佯装退了几步,庄可言一板一眼的挡拳头,挡脚,就跟和韩文文对打一样,几个照面后找了一个明显的破绽,庄可言一脚踹出,那人趴在了地上。

“呵呵,也不是很强嘛。”其实他心里说的是:弱爆了!这样的也就在普通部队里当个小班长小排长什么的,特种部队根本就不会选这种。

“一起上!”不知道谁吼了一声,然后四个家伙一起冲了上来。

我靠!这些家伙都是练套路的,而且是属于合击威力更大的那种。庄可言本身是不会怕的,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脱身,做为一个受有腿伤的普通特种兵来说,会不会有点太夸张了?

能行么?

不过……好吧,老头儿你看着,我一定给你完成的漂漂亮亮的!

庄可言佯装不敌的样子,找了几下比较轻的拳头挨下了,然后爆起了粗口骂娘,反正你这帮家伙不讲道义,随便对付普通人就要下重手,我就骂呗。

但效果很好,强哥一看他似乎顶不住的样子,大喜。“大家一起上!”

“不要。”四个人中不知道是谁说的,但这几个家伙看起身手好,不过威信明显不够,十几个人中剩下的是强哥的手下,这时当然是听强哥的。

四个人围着庄可言,还让人躲得有模有样,人一多就乱,那时能不能打到人家就难说了,四个打套路的退伍兵明显心里一惊,很想快速解决战斗,但事情却是绝不会向着他向往的局面发展的。

人一多一乱,庄可言更是如鱼得水,拉过一个家伙来挡拳头,他却是从空档中滑到了圈外,抓住四个人中的一个就是一甩,该人身体不平衡,立刻被庄可言给了一脚狠的,这下他一周内别想起来了。

剩下的三个急了,但庄可言抓住了空档,推了两个人挡拳头,其余人等的拳头他就受着,根本就是跟挠痒痒一样,拉过三个人之中另一个没挡住的家伙,又是狠狠的两下。

如此这般,很快会功夫的几个家伙都躺下了,然后庄可言再对这些普通的小混混们出手,半分钟没用,所有人都躺下了。

“牛逼!”某观众惊叹:“太牛逼了!”

“刚才是你喊的吧?”庄可言笑咪咪的走到这观众面前。

“什么?”观众想要蒙混过关。

“你这种人最可恶了,嗓门喊得震天响,打架的时候溜后面,真想不通怎么会有人收你这样的小弟。”庄可言感叹了两句,一挥手,‘啪啪’,观众双手捂脸,眼泪立刻流了出来。

脸上挨了两巴掌,其实比身上挨两脚更加丢人。他的脸已经肿起来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起来了。庄可言一把推开他:“别挡着我的车!”

开车门,打火,庄可言一调车头,扬长而去。

“强哥。”欲蒙混过关而被打脸的观众男哭着叫了一声,他的声音已经严重走样了,嘴已经不成样子了嘛。

“滚!”强哥气冲丹田怒吼一声:“收了你不够丢人的!”

经过这一件事,庄可言心情大爽,至少自己打的时候没有显得多厉害,而且把仗反赢了,这是一个胜利啊。当然,这不是说打仗这件事的上胜利,而是表演上的胜利,自己已经越来越进入角色了呢。

于是找家馆子吃饭,奖赏一下自己。

但是庄可言突然发现了一个很无奈的情况:他迷路了。

自从来到云海市下了飞机,出租车把他送到了浮沉酒吧,陈月把他从浮沉酒吧带到了彩虹宾馆,杨庭轩又把他从彩虹宾馆带到了青云集团,房子是杨庭轩帮找的,基本上他每一次走生路,都有熟悉的人带着。

跟着秦韵送材料转了两天,他也认识了一些道路,但云海市实在是太大了。

浮沉酒吧位于比较偏的地方,刚才如果按原路返回,那势必要让那些个小混混让路,人家都被他打得倒在地上呢。他看到人家一个个疼的要命的样子,于是没忍心让人家起来,很潇洒的直行了,想要另找一条路的,但没想到越转越迷糊。

他并不是路痴,如果这种情况一定要找一个原因的话,那就是——云海市实在是太大了。

摸出手机,想要给熟人打电话,第一个当然应该是杨庭轩,不过貌似这家伙最近火气不小。第二个的话应该是罗欣然,不过电话先不用打了,因为他看到了一家饭馆。

挺僻静的地方,居然会有一家饭馆,不错啊。庄可言高兴的停下车,先进去吃饭。

饭馆不大,但是弄得挺干净,老板是一个半大老头儿,头发都已经花白了,腰也已经佝偻了起来,大约六十来岁的样子。

点了一个蛋烧饭,一碗大馅馄饨,刚喝过酒,吃不下太多了。

老板很沉默,没有多少拉生意的兴趣,柜台上还摆着一台老式的电视机,正在放新闻,本市市长在做电视讲话。

“老板,换个台吧,新闻有什么看头。”庄可言看着这些人假模假样就觉得不顺眼。

“电视坏了,只能收这一个台。”

“……”庄可言只等着饭来吃饭。

不过很快他就注意上了市长的讲话,因为市长在讲话的时候讲到了一个词儿:青云集团。

慢慢听下去,发现这市长也只是讲青云的好话,诸如为本市做了多少贡献之类的,过了几分钟市长转了话题,蛋烧饭也来了,庄可言闷头吃。

市长是新来的,名字叫冯立德,这次是他一次在云海市的市长位置上做官方讲话,市长希望有时间去本地企业转转,抓经济嘛,这是他们的任务。

这是庄可言从这个新闻中得到的信息。

不过对于那个本地企业的说法,庄可言报之一笑。本地企业虽然名字众多,但实际上,不管是官面上还是实际上,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控制在青云集团手中的,要不然青云也不可能凭着一幢大楼就造出什么财富来,但青云旗下的企业,单从名字上看,却是没有一家带有青云字样,这就是洪雪的高明之处。

最简单有效的整合方法,就是使人感觉不到整合,加强基层领导的培训,就等于抓住了整个企业。

当然,对于这种东西庄可言明白的不多,很多还是杨庭轩教给他的术语,他也不求明白,这个跟任务没有太大的关系。

不过想必市长视察的时候,洪雪也会出现吧。进入青云集团好几天了,没见到老板是什么样的,庄可言觉得有点遗憾,毕竟人家是给他发钱的,总要行一下注目礼表示一下敬意嘛。

吃完饭,市长的讲话还没有讲完,庄可言向老板问明了道路,自己开车转了几转,终于找到了一条熟悉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