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2016-07-15 16:48:31 发布 | 5798字

三礼

礼在中国古代用于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释名中说:“礼,体也。言得事之体也。”礼器中说:“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礼是一个人为人处事的根本。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标准。所以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

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

在封建时代,礼维持社会、政治秩序,巩固等级制度,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和权利义务的规范和准则。礼既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渊源之一,也是古代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周公制礼,典章制度较前代更为完备,发展到了“郁郁乎文哉”的程度,使孔子赞叹不已,宣称“吾从周”。周人本以“尊礼”著称,到了春秋时代,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陪臣执国命,等级制度破坏,统治者内部对于礼任意僭用,礼崩乐坏,所以司马迁说,“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但由于周代礼制非常完善、周密,仍为士大夫所向往,力图予以恢复。春秋时代,孔子以前的人,如师服、内史过等,与孔子同时的人,如叔向、晏婴、游吉等,论礼的很多。但论礼最多,并自成体系的首推孔子。礼与仁义是儒家学说的核心。

儒家鼓吹的理想封建社会秩序是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要求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符合他们在家族内的身份和社会、政治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为规范,这就是礼。礼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差别性。所以古人指出礼的特征为“别异”或“辨异”。春秋、战国和汉代论礼的人,一致强调礼的作用在于维持建立在等级制度和亲属关系上的社会差异,这点最能说明礼的涵义和本质。荀子说:“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还说:“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贤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礼记中说:“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又云:“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韩非子说:“礼者……君臣父子之交也,贵贱贤不肖之所以别也。”董仲舒说:礼者“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者也”。白虎通德论中说:礼所以“序上下、正人道也”。这些话都证明礼是有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决非普遍适用于一切人的一般规范。

礼既是富于差别性、因人而异的行为规范,所以“名位不同,礼亦异数”。每个人必须按照他自己的社会、政治地位去选择相当于其身份的礼,符合这条件的为有礼,否则就是非礼。举例来说,八佾舞是天子的礼,卿大夫只许使用四佾,鲁季氏以卿行天子之礼,八佾舞于庭,孔子认为非礼,愤慨地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树塞门和反坫是国君所用的礼,管仲采用,孔子批评他不知礼。历代冠、婚、丧、祭、乡饮等礼,都是按照当事人的爵位、品级、有官、无官等身份而制定的,对于所用衣饰器物以及仪式都有繁琐的规定,不能僭用。在家族中,父子、夫妇、兄弟之礼各不相同。夜晚为父母安放枕席,早晨向父母问安,出门必面告,回来必面告,不住在尊者所居的室的西南角,不坐在席的中央,不走正中的道路,不立在门的中央,不蓄私财,是人子之礼。只有通过不同的礼,才能确定家族内和社会上各种人的身份和行为,使人人各尽其本分。“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

统治阶级内部和庶人都受礼的约束。所谓“礼不下庶人”,并非庶人无礼,只是说庶人限于财力、物力和时间,不能备礼,更重要的是贵族和大夫的礼不适用于庶人。例如庶人无庙祭而祭于寝。

礼的内容繁多,范围广泛,涉及人类各种行为和国家各种活动。礼记中说“以之居处有礼故长幼辨也,以之闺门之内有礼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礼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之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是故宫室得其度……鬼神得其飨,丧纪得其哀,辩说得其党,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可见其范围之广,“君子无物而不在礼矣”。

儒家认为,人人遵守符合其身份和地位的行为规范,便“礼达而分定”,达到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境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理想社会秩序便可维持了,国家便可以长治久安了。反之,弃礼而不用,或不遵守符合身份、地位的行为规范,便将如周内史过所说的“礼不行则上下昏”,而儒家所鼓吹的理想社会和伦常便无法维持了,国家也就不可得长治久安了。因此儒家极端重视礼在治理国家上的作用,提出礼治的口号。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说“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治政安君也”,可见礼是封建统治阶级维持其统治的重要工具。“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儒家认为推行礼治即是为政。师服云,“礼以体政”;孔子说,“为国以礼”;晏婴说,“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左传引君子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女叔齐说,“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荀子说,“国之命在礼”。从这些话里可以充分看出礼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国之治乱系于礼之兴废。所以荀子说,“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礼记说,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结论是“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显而易见,放弃礼和礼治,儒家心目中的理想封建社会便无法建立和维持了。

仪礼

仪礼是中国古代记载典礼仪节的书。原来就叫礼,汉朝人称为士礼,对礼记而言,又叫礼经。到了晋代才称仪礼,比如晋书·荀崧传就有请立郑玄仪礼博士的话。其实,改称仪礼也不无道理,因为仪礼十七篇,全是礼仪的详细记录,这书一般光记仪节,不讲礼的意义。

仪礼是儒家传习最早的一部书。以前人们说这书是周公做的,不太可信。史记和汉书都认为出于孔子。史记·孔子世家上说:“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述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观殷夏所损益,曰:‘后虽百世可知也,以一文一质。周监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故书传、礼记自孔氏。”汉书·儒林传上说孔子“论诗则首周甫,缀周之礼”。司马迁说礼记自孔氏,班固说孔子把周代残留的礼采缀成书。礼记·杂记下上也说:“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显然,仪礼成书于东周时代。

孔子本人是位礼学大家,史记上说孔子从小就好礼:“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他特别留意各代各国的礼,曾“适周问礼”,注意采辑搜访,论语·八佾篇上说“子入太庙每事问”,他时刻是注意礼事的。他编辑的礼,是传授弟子们的一项重要课程。这门课程不光是讲授,尤其重视实习。礼记·射义上说“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这是在演习乡饮酒礼。他在鲁国是这样,周游列国也是这样,史记·孔子世家上说,“孔子去曹适宋,与弟子习礼于大树下”。可见他颠沛造次都不忘礼。

仪礼一书形诸文字是在东周时期,而其中所记录的礼仪活动,在成书以前早就有了。这些繁缛的登降之礼,趋详之节,不是孔子凭空编造的,而是他采辑周鲁各国即将失传的礼仪而加以整理记录的。宋代学者朱熹说:“仪礼不是古人预作一书如此,初间只是以义起,渐渐相袭行得好,只管巧,至于情文极细密周致处,圣人见此意思好,故录以成书。”这话是相当精辟圆通的。朱熹这段话的中心意思是:仪礼中记载的礼仪的具体细节,早在成书以前就有了,经过长期行用,逐渐充实完善而定型,后来才整理成书。也就是说,仪礼一书所反映的礼节形式,不仅有东周时代周鲁各国的,也含有更早一些时候的。因为礼仪也好,礼俗也好,都有很大的因袭性。就拿跪拜礼节来说,它起源于原始社会,盛行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而它并没有随封建社会的结束而绝迹。

据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以诗书礼乐教授弟子有好几千人,身通六艺的有七十二人。孔子死后,“而诸儒亦讲礼乡饮大射于孔子冢。故所居堂弟子内,后世因庙藏孔子衣冠琴车书,至于汉二百年不绝”。甚至在残酷的战争年代里,孔门的儒生弟子们对于诗书礼乐的学习也没有中断。史记·儒林列传上说,楚汉相争时,刘邦“举兵围鲁,鲁中诸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音不绝”。秦始皇焚书坑儒是中国文化史上的第一次厄运,但这种野蛮措施并没有也不能阻止住诗书礼乐的流传。

西汉的史学家司马迁,说他自己亲眼看到“仲尼庙堂车服礼器,诸生以时习礼其家”的情景,而流连忘返。

汉书·儒林传上说,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而萧奋以礼至淮阳太守。孟卿事萧奋,以授后仓、闾丘卿。仓授闻人通汉、戴德、戴圣、庆普。从此传授不断,汉书、后汉书上都记录了传授关系。到东汉时,学者郑玄给这十七篇礼文作了精当的注解,这更有助于此书的广泛传习了。

现存仪礼的篇次,是郑玄采用刘向别录所定的次序,即士冠礼第一,士婚礼第二,士相见礼第三,乡饮酒礼第四,乡射礼第五,燕礼第六,大射礼第七,聘礼第八,公食大夫礼第九,觐礼第十,丧服第十一,士丧礼第十二,既夕第十三,士虞礼第十四,特牲馈食礼第十五,少牢馈食礼第十六,有司彻第十七。

据郑玄的三礼目录记载,西汉礼家戴德、戴圣传本的篇次都跟刘向所定的篇次不同。有些学者认为,比较起来,戴德传本的篇次更为合理。大戴所传十七篇的顺序是:士冠礼一,婚礼二,士相见三,士丧礼四,既夕五,士虞礼六,特牲馈食礼七,少牢馈食礼八,有司彻九,乡饮酒礼十,乡射礼十一,燕礼十二,大射礼十三,聘礼十四,公食大夫礼十五,觐礼十六,丧服十七。为什么说戴德传本的篇次更为合理呢?礼记·昏义上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奠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戴德传本的篇次大体上就合乎昏义上所说的次序。

清代学者邵懿辰在他的礼经通论里说:“冠昏丧祭射乡朝聘八者,礼之经也。冠以明成人,昏以合男女,丧以仁父子,祭以严鬼神,乡饮以合乡里,燕射以成宾主,聘食以睦邦交,朝觐以辨上下。”也是赞同戴德传本篇次的。罗振玉汉熹平石经残字集录中着录一石,首行作“乡饮酒第十”,跟郑玄三礼目录中所举戴德的篇次吻合,可见汉朝礼学博士们的读本,就是用戴德传本篇次的。不过,郑玄采用的刘向所编定的篇次,也不能说杂乱不合理,这个篇次是用三条线贯穿着的,从成人、成婚到社交活动,从低级贵族到高级贵族,从生到死。排法尽管与大戴不同,系统性也是很鲜明的。

仪礼一书,记载的是先秦的礼仪制度,时过境迁,它是否已经没有任何价值可言了呢?当然不是。

首先,仪礼作为一部上古的经典,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此书材料,来源甚古,内容也比较可靠,而且涉及面广,从冠婚飨射到朝聘丧葬,无所不备,犹如一幅古代社会生活的长卷,是研究古代社会生活的重要史料之一。书中记载的古代宫室、车旗、服饰、饮食、丧葬之制,以及各种礼乐器的形制、组合方式等等尤其详尽,考古学家在研究上古遗址及出土器物时,每每要质正于仪礼。仪礼还保存了相当丰富的上古语汇,为语言、文献学的研究提供了价值很高的资料。仪礼对于上古史的研究几乎是不可或缺的,古代中国是宗法制社会,大到政治制度,小到一家一族,无不浸润于其中。仪礼对宗法制度的阐述,是封建宗法制的理论形态,要深刻把握古代中国的特质,就不能不求于此。此外,仪礼所记各种礼典,对于研究古人的伦理思想、生活方式、社会风尚等,都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其次,尽管宋代以后,仪礼一书在学术界受到冷落,但在皇室的礼仪制度中,仪礼始终是作为圣人之典而受到尊重的。从唐代的开元礼到宋代的政和五礼新仪、大明集礼,乃至大清会典,皇室主要成员的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以及聘礼、觐礼等,都是以仪礼作为蓝本,加以损益而成的。

再次,由于佛教的传入,使民间的传统生活习惯发生很大变化,如果听之任之,则中国的传统文化将有全面佛教化的可能。宋代的有识之士如司马光、朱熹等,意识到仪礼中的礼制是中国儒家文化的典型,如果它从中国社会彻底消失,那将是儒家文化的彻底消失。他们顺应时势、对仪礼进行删繁就简,取精用弘的改革,摘取其中最能体现儒家人文精神的冠、婚、丧、祭诸礼,率先实行,并在士大夫阶层中加以提倡,收到了比较积极的成效。可见,仪礼在宋代时还起过捍卫民族文化的作用。

最后,仪礼在今天还有没有价值可言呢?回答是肯定的。但这并不是说要恢复仪礼的制度,而是说应该利用仪礼礼义中的合理内核。仪礼中的许多礼仪,是儒家精心研究的结晶,有许多思想至今没有过时。对于这一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我们应该保持应有的尊重,并以科学的态度加以总结,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用。今礼之中有古义,人们不自知罢了;古礼也可以今用,这正是我们应该像王安石、朱熹那样认真研究的课题。

仪礼所记的仪节制度,对后世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冠婚丧祭各种礼节一般都为后世承袭,只是细节上略有增减而已,乡饮酒礼一直到清朝道光年间才因经费问题而废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仪礼中的丧服篇。从魏晋以迄清末,礼制介入了法制,各个王朝的法典,都是以儒家学说为指导思想和立法根据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根据丧服篇中的“五服制度”规定,实行了“准五服以治罪”的原则(晋书·刑法志)。可以说,丧服是篇极为特殊的历史文献,从干预生活的直接性、深刻性、广泛性、持久性这些方面来讲,简直是无与伦比的。

近代学者张洪之曾称,“象传两语,可括仪礼全书。礼云: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防患也。”上下之辨,之所以可以概括仪礼全书,在于它关乎个体各自的位与德,也是人们谨守各自的职分与修养德业的根据,礼正是通过尊卑上下原则来使社会中的众多个体各安其分的。司马光在对“辨上下”的阐释中,称“履者,人之所履也。民生有欲,喜进务得而不可厌者也,不以礼节之,则贪侈无穷。是故先王作,为礼以治之,使尊卑自等,长幼有伦,然后上下各安其分,而无觊觎之心,此先王制世御俗之方也。”如果说履卦的象辞所阐明是“辨上下”的尊卑原则,那么,是序卦所阐明的则是履卦对礼的践履原则。序卦称:“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者,礼也。”这就明确地将履与礼对应起来,荀子称“礼者人之所履也”,也正强调了礼的践履原则。

随着封建制度的覆灭,仪礼及其派生礼典所记录的一系列仪节就失去了社会凭借,从而剥夺了它实践的可能性,但仪礼一书的仍然有较高的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