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2016-07-15 16:48:09 发布 | 3660字

诗经共收集了三百一十一篇诗歌,其中六篇为笙诗,只有标题,而没有内容,既有标题又有文辞的现存三百零五篇。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大量乐谱都失传了,仅存的歌词则编入了诗经。先秦称之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后,才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

这些诗当初都是配乐而歌的歌词,保留着古代诗歌、音乐、舞蹈相结合的形式,但在长期的流传中,乐谱和舞蹈失传,只剩下歌词了。

诗经所录,均为曾经入乐的歌词。诗经的体例是按照音乐性质的不同来划分的,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是不同地区的地方音乐,多为民间的歌谣。风诗是从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十五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土风歌谣,共一百六十篇。根据十五国风的名称及诗的内容大致可推断出这部分诗产生于现在的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山东和湖北北部等。雅是朝廷之乐,是周王朝直辖地区的音乐,大部分为贵族的作品,即所谓正声雅乐。雅诗是宫廷宴享或朝会时的乐歌,按音乐的不同又分为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共一百零五篇。除小雅中有少量民歌外,大部分是贵族文人的作品。颂是宗庙祭祀的乐歌和史诗,内容多是歌颂祖先的功业的。颂诗又分为周颂三十一篇,鲁颂四篇,商颂五篇,共四十篇,全部是贵族文人的作品。

从时间上看,周颂和大雅的大部分当产生在西周初期;大雅的小部分和小雅的大部分当产生在西周后期至东迁时;国风的大部分和鲁颂、商颂当产生于春秋时期。从思想性和艺术价值上来看,“三颂”不如“二雅”,“二雅”不如“十五国风”。

关于诗经的编集,汉代有三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行人采诗说。汉书·艺文志载:“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诗经三百零五篇的韵部系统和用韵规律和诗歌形式基本上是一致的,而它包括的时间长、地域广,在古代交通不便、语言互异的情况下,如果不是经过有目的的采集和整理,要产生这样一部诗歌总集是不可想象的。因而采诗说是可信的。

第二种说法是孔子删诗说。史记·孔子世家载:“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唐代孔颖达、宋代朱熹、明代朱彝尊、清代魏源等对此说均持怀疑态度。诗经大约成书于公元前六世纪,此时孔子尚未出生;公元前544年吴公子季札至鲁国观乐,鲁乐工为他所奏的风诗次序与今本诗经基本相同,说明那时已有了一部诗,此时孔子年仅八岁。因此近代学者一般认为删诗说不可信。但根据论语中孔子所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可知孔子确曾为诗正过乐。只不过至春秋后期新声兴起,古乐失传,诗三百便只有歌诗流传下来,成为今之所见的诗歌总集。

第三种说法是献诗说。在周代的时候公卿列士献诗、陈诗,以颂美或讽刺,是有史籍考正的。当时因为天子为了“听政”和“考其俗尚之美恶”,而命诸侯百官献诗。国语·周语中说:“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师箴,瞍赋,曚诵。”这主要是为了反映民情,考察政治得失,最终用来维持自己的统治,这也正是汉书·艺文志里所说的:“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朱熹在诗集传中也认为:“诗”是“诸侯采之贡于天子”。在汉书·食货志、礼记·王制、晋语六等典籍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诗经全面地展示了中国周代时期的社会生活,真实地反映了中国奴隶社会从兴盛到衰败时期的历史面貌。其中有些诗,如大雅中的生民、公刘、绵、皇矣、大明等,记载了后稷降生到武王伐纣,是周部族起源、发展和立国的历史叙事诗。

有些诗,如魏风·硕鼠、魏风·伐檀等,以冷嘲热讽的笔调形象地揭示出了奴隶主贪婪成性、不劳而获的寄生本性,唱出了人民反抗的呼声和对理想生活的向往,显示了奴隶制崩溃时期奴隶们的觉醒。

有些诗,如小雅·何草不黄、豳风·东山、唐风·鸨羽、小雅·采薇等写征夫思家恋土和对战争的哀怨;王风·君子于役、卫风·伯兮等则表现了思妇对征人的怀念。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西周时期不合理的兵役制度和战争徭役给人民带来的无穷痛苦和灾难。

有些诗,如周南·芣苢完整地刻画了妇女们采集车前子的劳动过程;豳风·七月记叙了奴隶一年四季的劳动生活;小雅·无羊反映了奴隶们的牧羊生活。

还有不少诗表现了青年男女的爱情生活,如秦风·兼葭表现了男女之间如梦的追求;郑风·溱洧、邶风·静女表现了男女之间戏谑的欢会;王风·采葛表现了男女之间痛苦的相思;卫风·木瓜、召南·摽有梅表现了男女之间的相互馈赠;庸风·柏舟、郑风·将仲子则反映了家长的干涉和社会舆论给青年男女带来的痛苦;另如邶风·谷风、卫风·氓还抒写了弃妇的哀怨,愤怒谴责了男子的忘恩负义,反映了阶级社会中广大妇女的悲惨命运。

周礼·春官·大师中说:“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六诗在毛诗序中又作六义。其中,风、雅、颂,是指体例分类来说的;赋、比、兴,是就表现手法而言的。

关于赋、比、兴,宋代朱熹在诗集传中做了比较确切的解释:“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例如豳风·七月、卫风·氓都是赋体:前者铺叙了奴隶春耕、采桑、纺织、田猎、造酒、贮藏和准备过冬等一年四季的全部劳动生活,表现了阶级的对立和奴隶们的悲愤之情;后者倒叙了弃妇与男子由恋爱到结婚直至被男子遗弃的悲惨遭遇,表现了弃妇的哀怨和决绝。又如魏风·硕鼠、邶风·新台都是比体,前者把剥削者比作贪婪的大老鼠;后者把淫乱无耻的卫宣公比作大癞蛤蟆;二者都寄寓了极大的讽刺之意。另如周南·关雎、魏风·伐檀都是兴体:前者以贞鸟雎鸠的“关关”叫声起兴,联想起人的男女之情;后者以奴隶们的“坎坎”伐木声起兴,联想到奴隶主阶级的不劳而获。在诗经中,赋、比、兴手法常常是交替使用的,有“赋而比也”,有“比而兴也”,还有“兴而比也”。如卫风·氓是赋体,但诗中“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吁嗟鸠兮,无食桑葚”又显然是“兴而比也”。另如卫风·硕人,用铺陈的手法描写庄姜美貌,但其中“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齿如瓠犀,螓首蛾眉”传神地表现出庄姜的天生丽质,这显然又是“赋而比也”。赋、比、兴手法的成功运用,是构成诗经民歌浓厚风土气息的重要原因。

诗经以四言为主,兼有杂言。在结构上多采用重章叠句的形式加强抒情效果。每一章只变换几个字,却能收到回旋跌宕的艺术效果。在语言上多采用双声叠韵、叠字连绵词来状物、拟声、穷貌。“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此外,诗经在押韵上有的句句押韵,有的隔句押韵,有的一韵到底,有的中途转韵,现代诗歌的用韵规律在诗经中几乎都已经具备了。

诗经是中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光辉起点,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化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开创了中国诗歌的优秀传统,对后世文学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诗经的影响已越出中国走向世界,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很早就传入汉文版的诗经。从18世纪开始,又出现了法文、德文、英文、俄文等译本。

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一是作为各种典礼仪节的一部分,二是娱乐,三是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但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这种教育一方面具有美化语言的作用,特别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就是所谓的“赋诗言志”。其具体情况在左传中多有记载。论语记孔子的话说:“不学诗,无以言。”“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由此可以看出学习诗经对于上层人士以及准备进入上层社会的人士,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诗经的教育还具有政治、道德意义。礼记·经解中引用孔子的话说,经过“诗教”,可以导致人“温柔敦厚”。论语里记载孔子的话,也说学了诗可以“远之事君,迩之事父”,即学到侍奉君主和长辈的道理。按照孔子的意见,“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意思就是说,诗经中的作品,全部是符合于当时社会公认道德原则的。否则不可能用以“教化”。孔子言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就孔子所论来推测当时人对诗经的看法,他们所定的“无邪”的范围还是相当宽广的。许多斥责统治黑暗、表现男女爱情的诗歌,只要不超出一定限度,仍可认为是“无邪”即正当的感情流露。第二,尽管如此,诗经毕竟不是一部单纯的诗集,它既是周王朝的一项文化积累,又是贵族们日常诵习的对象。所以,虽然其中收录了不少民间的歌谣,但恐怕不可能包含正面地、直接地与社会公认的政治与道德原则相冲突的内容。

秦代曾经焚毁包括诗经在内的所有儒家典籍。但由于诗经是易于记诵和士人普遍熟悉的书,所以到了汉代又得到流传。

汉初传授诗经学的共有四家,也就是四个学派:齐之辕固生,鲁之申培,燕之韩婴,赵之毛亨、毛苌,简称齐诗、鲁诗、韩诗、毛诗(前二者取国名,后二者取姓氏)。齐、鲁、韩三家属今文经学,是官方承认的学派,毛诗属古文经学,是民间学派。但到了东汉以后,毛诗反而日渐兴盛,并为官方所承认;前三家则逐渐衰落,到了南宋,就完全失传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诗经,就是毛诗一派的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