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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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交警管锦玉:从驾车菜鸟到保障交通安全之星

作者:txsm     发布时间:2019-04-26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www.bjgaj.gov.cn  2019年04月15日

管锦玉,1991年12月参军入伍,2007年11月转业当警察,2016年4月调到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石景山交通支队北辛安大队工作,现任石景山交通支队北辛安大队副大队长。自从分管大队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以来,她以“事故少、秩序好、道路畅通”为标准,对管界路面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管界交通运行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建设和交通发展趋势,刻苦学习交通管理业务知识,狠抓交通秩序整治,精心研究优化交通举措,辖区交通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忠诚而坚韧

走出军营,加入警营,脱下军装,换上警服,变换的是角色,不变的是党和国家的忠诚卫士。部队里她是“巾帼英雄”,警营里她是“铿锵玫瑰”。主动申请前置一线大队的她,勤奋好学,敢于实践,不足半年时间便对一线勤务安保、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等基础业务驾轻就熟。不服输的性格让她从一个偶尔驾车迷路的菜鸟,蜕变成为一名业务过硬的能手。坚韧的品格让她用拼搏奉献和无私付出体现了基层干部的责任与担当。在一次党课讲稿里她这样写道:我们共产党员要做一株傲立的“向日葵”,要对党忠诚、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尤其是基层的党员民警要把根深深地扎在群众中,把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畅通时刻牢记在心。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基层交通大队日常工作的繁重与辛苦有目共睹,每一次执勤任务,岗位安排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女民警不易,基层大队女干部更不易,个中艰辛只有自己知道。也正是这份艰辛使管锦玉的性格愈发坚韧。

创新举措有效打击

路面交通秩序好坏,直接关系着群众出行的安全顺畅。管锦玉针对管界内违法停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灯越线、醉驾酒驾、大货车违法等交通违法的分布特点,组织多次调研摸排,通过合理设置卡控岗位,对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展开精准打击。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乱停车、非机动车闯灯越线等违法现象得到明显改善,醉驾、酒驾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疯狂”大货车也变得规规矩矩。结合群众信访反馈,管锦玉主动与辖区居民对接,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地沟通交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结合堵点乱点实际,开展分级分类整治。对偶发的秩序问题,组织相关警区开展点对点整治;对高发频发的秩序难题,组织大队优势警力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对管辖权存在交叉的秩序顽症,主动联合石景山区城管、工商、环保、治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使管界挂账堵点乱点全部销账。2018年,她组织警力共查处尾气超标违法5369起,依法暂扣黑摩的50辆,拘留26人。

执法工作量是衡量大队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管锦玉经常与其他大队干部一起探讨如何创新工作模式,确保精准有效打击。在每周大队工作会上,管锦玉都要对前一阶段的执法整治工作进行讲评,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指导,不断增强执法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年来大队执法总量显著提升,其中查处非机动车违法2.7万起、违法停车14.8万起、酒驾醉驾856个、涉牌违法1179个,管界内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路口、道路的交通优化举措是基层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直接影响群众通行效率和安全感。为此,管锦玉常常召集一线民警召开座谈会,认真研讨优化措施。她多次带领民警、协管员对路口的通行能力、红绿灯配时以及主干道出入口流量开展实地调研,对秩序乱点、堵点进行统筹分析,研究制定优化方案。特别是对石景山区莲芳东桥下的“借道左转”设计,有效提升了莲芳东桥下左转车道通行效率。她组织实施的一系列道路优化举措,切实改善了辖区交通秩序,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方便了群众出行,被多家新闻媒体广泛报道,赢得群众赞誉。

温暖的知心姐姐

作为大队里唯一一名女干部,管锦玉用女性特有的细腻与温柔,为这支忠诚队伍增添了亮丽的色彩,成为民警眼中实实在在的“知心姐姐”。平时她注重加强民警纪律学习和红线教育,带领大家不折不扣地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一旦发现个别民警有情绪波动或不良苗头,她就会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慰问家访、教育引导,消除民警思想上的波动和困扰,使大家能够更加努力地投入工作。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管锦玉还潜心钻研心理学知识,并成为一名心理咨询师,兼职北京市公安局心理辅导教官。在平时紧张而又忙碌的工作中,每逢闲暇之余她都会邀请民警去办公室坐一坐,聊聊天、谈谈心,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帮助民警化解心头的小烦恼,引导民警释放工作中的压力,调节心理情绪,在单位内部营造了“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