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新闻公告

过了个年停在地铁口电动车丢了 海淀警方循迹追踪抓获嫌疑人

作者:txsm     发布时间:2019-02-26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www.bjgaj.gov.cn  2019年02月21日

因不想花钱购买电动车,索性叫上同事开车在路边直接“搬走”,海淀警方循迹追踪将三名盗窃嫌疑人一网打尽。

2019年2月9日,海淀公安分局西三旗派出所接到事主报警,称2月4日7时许停放的电动车,在辖区内某地铁站附近丢失。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工作,经与事主了解,春节前事主将自己的电动车放在地铁口附近的停车场内,就回家过年了。几天后回来取车的时候,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随后向派出所报警求助。

办案民警立即调取了案发地周边的监控录像,通过查看大量的监控录像后,发现2月7日23点左右,有一辆商务面包车停在路边,然后有两名男子抬着一辆电动车来到商务车旁边,并将电动车直接搬进了商务车内,随后离开。从监控看到两名男子将车放到商务车内后回到了地铁站附近的某小区底商区中。

民警通过经验确定,该三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随后办案民警对该区域底商进行摸排、走访。通过连日的工作,逐渐的确定了两人的所在位置及个人信息,目前暂住于某公司宿舍区内。

2月12日,民警先在该公司宿舍区内将两名嫌疑人白某某、李某某抓获。另一名驾驶商务车的嫌疑人曹某在回到宿舍区的时候将其抓获。随后将三人带回所内进行下一步工作。

经审讯,嫌疑人白某某、李某某、曹某是该公司的驻地员工,并且都是老乡。曹某想在老家使用电动车,就盯上了过节期间停放在地铁站附近的电动,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驾驶商务车,叫上自己的老乡白某某和李某某将电动车自行车搬到商务车内。随后,嫌疑人曹某直接驾驶车辆将电动车拉回老家。

目前,嫌疑人白某某、李某某、曹某因涉嫌盗窃罪,均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海淀警方提示大家:家中有长时间不使用的电动车自行车,尽量要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区域内,在离开之前检查是否锁好。如发现丢失后,请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