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布办理贷款广告 获取事主信任后实施诈骗
作者:txsm 发布时间:2018-11-14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www.bjgaj.gov.cn 2018年11月07日
嫌疑人在网络上发布办理贷款业务广告,获取事主信任后便以缴纳资料费、保证金等名义诈骗钱财。
近日,通州警方借嫌疑人再次对事主行骗之机成功将其抓获。
10月8日5时许,通州公安分局永顺派出所接事主周先生报警称:10月4日,自己通过网络看到有人可以办理贷款的广告,便主动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详细了解办理贷款有关情况。
见对方说的头头是道,又向其发了一张崔某的身份证照片,自己便将申请资料交予对方。
没想到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崔某先后以缴纳保证金、资料费等名义向其索要了1万元,当对方继续让其缴纳税务登记款时感觉被骗。
当民警对周先生提供的嫌疑人崔某身份信息核查时发现,该人身份信息系伪造,公安内部系统中查无此人。
为及时将嫌疑人抓获,民警认真安抚事主情绪,并详细询问了嫌疑人近日一直催促其缴纳税务登记款欲再次实施诈骗的具体细节。
询问过程中,周先生称双方相约当日下午在八通线通州区某城铁站见面,确认相关资料。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于8日17时许,提前来到双方约定地点开展便衣蹲守。
20分钟后,嫌疑人在城铁站外与周先生见面,正在双方交谈之际,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高某对以办理贷款为名骗取事主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高某无正当职业,从8月份开始在网上发布办理贷款广告,当有事主办理贷款时便编造各种名目诈骗事主钱财。
为了博取事主信任,自己还专门PS了一张假身份证照片。
而当事主发现被骗要求退款时,自己则使用另一微信号冒充“上家”贷款公司,称事主未交齐手续费自身违约不予退款。
现高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通州警方提示:请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在需要申请贷款时,要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走正规的审批手续办理,切勿轻信各类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贷款广告,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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