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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可网申 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期间可到223处发放点领取

作者:txsm     发布时间:2018-10-19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www.bjgaj.gov.cn  2018年10月18日

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可网申 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期间可到223处发放点领取

昨天,交管部门公布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

对于1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市民可在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期间领取临时标识,申领方式分为“线上申报、线下领取”,“预约办理、现场申领”两种。

全市共设置223处临时标识发放站点。

临时标识申领期六个月。

究竟什么车该领取临时标识?

《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临时标识适用于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

市民可通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进行查询。

此外,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官网及“北京交警”APP中即将上线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也提供目录查询服务。

临时标识申领期为六个月,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也就是说,明年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不再发放临时标识,未申领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此次临时标识样式为橘黄色标识底色,上部为“京临”二字,下部为七位阿拉伯数字,要求悬挂在车辆后部。

线上申报后现场扫码领标。

车辆所有人领取临时标识有两种方式,一是“线上申报、线下领取”,即车主通过“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车辆信息,经交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领取、安装临时标识。

二是“预约办理、现场申领”,即车主通过“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预约申领临时标识的时间及地点,预约成功后,到现场提交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领取临时标识。

交管部门鼓励车主尽量选择“线上申报、线下领取”方式办理,以加快办理流程,缩短等候时间。

据介绍,使用这种方法线上申报,录入备案信息后,系统会生成一个二维码,市民按照预约时间到选择的发放点领标识时,车主只需出示身份证和二维码,甚至连车都不必骑去现场。

为满足市民上牌需求,交管部门共设置223处发放站点,其中“线上申报、线下领取”地点202处;“预约办理、现场申领”地点21处。

“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工作平台”已在“北京交警”APP研发完毕,将于2018年10月31日提前一天上线接受申请和预约。

伪造变造号牌罚款千元。

临时标识可以用到什么时候?

《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明确了过渡期管理时限。

对已经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

“3年过渡期是‘最后期限’。”

市交管局副局长刘恕强调,上了临时标识之后,最多也只能使用到2021年10月31日,并非上了临时标识之后,车辆就彻底获得了合法身份。

市交管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明年5月1日后未申领临时标识的超标车再上路,将面临罚款一千元、扣留车辆的处罚。

如果已经申领却未悬挂就上路的,也要罚款20元。

自今年11月1日起,凡是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收缴,并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

交管部门特别提示,对于2018年11月1日以后购买的目录内电动自行车,车主需在15日内持相关手续,到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管理站申领正式号牌。

此外,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且在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因时间久远购车凭证或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丢失的,可持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后,到本市任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