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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内放音乐起冲突 一人进看守所一人进医院

作者:txsm     发布时间:2018-08-27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www.bjgaj.gov.cn  2018年08月26日

郭某某不满刘某某在地铁里用手机扬声器放音乐,口角之后报以老拳,于是双方践行了“打输了的住医院,打赢了的住看守所”这句话。

目前,郭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交总队刑事拘留。

8月22日9时,当从七里庄开往北京西站方向的地铁9号线列车快要到达六里桥站时,乘客郭某某(男,34岁,河北人)因对刘某某(男,28岁,湖北人)在列车上用手机扬声器听音乐不满,在下车的过程中又因刘某某站在车门中间部位,郭某某要求其让开车门,两人遂发生口角引发纠纷,矛盾逐步激化升级为肢体冲突。

身高体壮的郭某某对相对瘦弱的刘某某进行殴打,致刘某某左侧眼镜片破裂,碎片扎入眼球,造成左眼球破裂。

经法医初步鉴定,刘某某左眼不低于轻伤二级。

经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郭公庄派出所审查,嫌疑人郭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也对自己的一时冲动,酿成“大祸”后悔不已。

23日,郭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交总队刑事拘留。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当前,北京市轨道交通日均千万客流已成为常态。

据公交总队统计,今年以来在北京地铁因人多拥挤、乘客在乘车过程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高发,对于情节轻微符合治安调解要件,经双方当事人申请,大部分通过调解及时化解纠纷;对于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共治安拘留4人,刑事拘留2人。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