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公寓改“日租房” 夫妻双双被拘留
作者:txsm 发布时间:2018-08-27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www.bjgaj.gov.cn 2018年08月26日
将公寓租下后改成“日租房”,以每日三百多元的价格对外出租牟利。
近日,一些不法经营者在网上打着“民宿”的幌子,未经许可非法经营。
陶某、郝某夫妻俩就是如此,最终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涉案房屋也被取缔。
由于“日租房”没有登记注册合法经营手续,缺乏日常监管,在消防、治安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隐患和漏洞,通州警方遂开展“日租房”专项清查行动。
经前期走访、摸排,通州警方在运河商务区内,发现有公司以“民宿”为名,在携程、自如、美团、大众点评等网站上发布招租信息。
随后,民警将“日租房”经营者传唤到派出所。
经查,陶某与其妻郝某承认将公寓租下后改成“日租房”从而牟利。
据二人供述,陶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所经营的“房屋租赁”,郝某是公司客服人员,负责在互联网上发布日租房信息。
二人将从业主手中租来的公寓,以每日三百多元的价格对外出租牟利。
出租的“日租房”提供酒水、饮料、电视、厨房设施、床等生活用品,并且每天雇佣小时工专门负责打扫卫生,经常有“老客户”光顾。
因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陶某、郝某被行政拘留,涉案“日租房”也已被取缔。
警方提示:非法“日租房”、无证宾馆旅馆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极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藏匿窝点。
市民如需短期住宿,应当到有营业资质的正规宾馆、旅社、酒店登记入住,以避免人身财产遭受损失。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